1、法定解除权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已经依法成立而且生效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形,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将使一方当事人付出代价或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规定这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经过解除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使合同向将来终止法律效力或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2、任意解除权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
一、解除合同要走的程序有哪些
解除合同要走的程序有:
1、协议解除程序,协议解除程序是指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的权利。原合同完全以新合同解除。适用于协议解除的类型,在单方面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一程序,法律也应当允许提倡。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产生了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它是一种形成权。根据其性质,解除权不需要对方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合同。权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程序是什么?
1、解除权的行使应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即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只有在出现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解除条件情况下,一方才可以行使解除权,而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2、应当通知对方,即在解除条件出现时,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必须通知对方。在当事人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单方面行使解除权的,虽然不需要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但必须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该通知到达对方时方发生解除合同的效果,合同随之解除。解除权人不通知对方的,不得解除合同,合同仍然有效。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时,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当事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不得随意撤销。
3、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在一方享有解除权时,如果该方长期不行使解除权,势必影响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必须及时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故一方当事人应当在解除权行使的有效期限内及时主张解除合同,超过该期限不行使解除权,则丧失解除权,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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