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一年只可以提取一次,且在以下情形中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如下:
1、写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卡、银行储蓄账号;
2、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购房合同,及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用于大修的材料费用明细发票,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等;
3、离休、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需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
5、家庭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需携带低保证明、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失去收入的,如遇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药费支出清单、家庭收入证明等。
二、公积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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