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办理主体
黄骅港开发区交通局(法定机关)
是否收费收费
受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