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享受免检政策。
1、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车辆,都享受免检政策。
2、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划分:
(1)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
(2)2010年9月1日以后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的免检优惠。
(3)对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优惠。
3、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2次的免检优惠。
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车辆,原有的‘两年一检’程序,简化为‘每两年办理一次免检合格证’即可,即满足车辆注册登记达到第6年时,再前往检车即可,之后,对车辆进行每年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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