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营运机动车误工费的确定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营运机动车误工费的确定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
误 工 费 如 何 计 算
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违约等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导致受害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使其不能正常从事原本应当从事的工作或者减少从事工作的收入,从而造成实际损失的费用。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但与其减少的收入相适应的减少额,不计算为误工费。
3.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4.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减少的收入部分,不计算为误工费。
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行业以及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营运机动车误工费的确定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证明确定。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行业以及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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