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
办健康证可以到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明(原件);
2、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体检表;
3、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外地从业人员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办理暂住证需要多久
暂住证改为居住证,按规定是15天内发放。(注:多数地区一个星期就可以领取,最快的符合条件的,当场就可以领取,办理时间上各地略有不同)。具体请在办理的时候可以咨询工作人员,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三、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办理时限: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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