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都包括哪些
工伤享受的医疗待遇包括:
1.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因工伤伤残的,还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待遇有哪些如何申领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流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携带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待遇申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n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n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n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n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n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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