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适用缓刑制度
1、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执行: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考验期限: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结果:
(1)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
1、适用缓刑制度不能存在下列情形:
(1)累犯不适用缓刑。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①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②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③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④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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