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婚者是否会被定罪为重婚罪
已婚者和未婚者都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二、重婚罪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重婚罪认定的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成立婚姻关系;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别人结婚。
三、重婚罪案件多久可以判
重婚罪一审开庭后,如果是自诉案件的,法院应当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重婚罪变成了公诉案件,那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n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n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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