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抗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达成了赔偿协议仅意味着民事责任方面的赔偿问题得到解决,这与您对判决结果是否认可并无直接关联。
这并不妨碍您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在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并且寻求法律救济的情况下,应向负责审查公诉案件的检察机关提交抗诉申请,而非提起上诉程序。
只有在被告方对于已生效的判决存在争议时,才可以通过上诉途径来争取权益。
作为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均有权在收到地方法院第一审判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请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在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并不支持死亡赔偿金的主张。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条款之规定,由于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生命丧失情形,法定赔偿责任仅限于丧葬费等基本费用,并不涵盖死亡赔偿金方面的诉求。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以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检察院,均可依法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所谓刑事案件,其本质上是由犯罪行为所引发的各类纠纷事件。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若犯罪行为性质极其严重,甚至可能导致受害者生命丧失及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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