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定义及性质
时间:2023-09-03 14:30:27 17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的原因在于,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然而,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合同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的原因在于,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然而,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合同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受 赠 人 的 义 务 与 赠 与 人 的 权 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应当按照赠与人的意愿,善意取得赠与财产。赠与人的权利可以随时行使;受赠人的权利,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受赠人应当依法行使受赠人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尊重赠与人的意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受赠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是因为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不过,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赠与人的权利可以随时行使,而受赠人的权利,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受赠人应当依法行使受赠人的权利,但同时也要尊重赠与人的意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受赠人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全文7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新时间:2024-08-05 14:00:04
查看单务合同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单务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 赠与合同的定义及性质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赠与合同的定义及性质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