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变更)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时间:2023-12-09 02:44:59 1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一、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三)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四)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

(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八)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九)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应当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和第五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条件。

三、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除具备上述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必要的黑火药、引火线安全保管措施,自有的专用运输车辆能够满足其配送服务需要,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委托办理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变更申请-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示范文本下载]

变更申请-复印件

工商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15条,(二)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2

变更申请-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示范文本下载]

变更申请-复印件

培训机构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15条,(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3

变更申请-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变更申请-原件

安监部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15条,(一)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正才

<!--

-->

当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相关规定,对企业是否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要件审查:

1、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态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人员的相关资金格证书;

6、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的相关资质证书。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正才

<!--

-->

1个工作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相关规定,对企业是否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要件审查:1、批发许可证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态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人员的相关资金格证书;6、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的相关资质证书。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明

7个工作日

对企业申报材料和条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质性审查。

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明

1个工作日

对企业申报材料和条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质性审查。

是否同意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不同意书面说明理由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正才

-->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作《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张正才

-->

当场

领证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乡路3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州安监局窗口A区14。可乘3路、4路、6路、203路公交车,在桔山广场、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2

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3.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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