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他物权和自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他物权和自物权的区别是:
后者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前者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
二、他物权包括什么
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居住权,地役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他物权的法律特征
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他物权不能在自己所有之物上设定,因为自己所有之物,是所有权的客体,而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支配权,勿需也不能为自己设定他物权。离开他人所有之物,他物权无从设定。
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的派生之权,并非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权利。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而且来源于所有权,因而将所有权称之为母权,而将他物权称之为子权。
3.他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
4.他物权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物权。他物权并非自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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