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无产品国家如何赔偿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2.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3.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4.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
三、产品质量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何
产品质量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下:
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2.生产者的举证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
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否免除还要看其他法律的规定,生产者不承担产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上不存在的;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3.销售者的免责举证责任。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其只要举证产品缺陷是: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是谁是明确的,销售者的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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