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高管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如何维权
高管侵害公司利益股东维权,具体方法如下:
1、通过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日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通过董事会或董事提起诉讼,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监事会没有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可以要求控股股东主张权利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控股股东主张有关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相关权利。
三、监事能兼任高管吗
监事不能兼任高管。监事或监事会的职责是防止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依法监督制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要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有权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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