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发改委、省金融办、省交通厅负责同志介绍山东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关情况。
媒体从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山东金融业增加值2692.55亿元,增长10.9%,占GDP比重达到4.5%,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全省社会融资规模9292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同时,在引导民间融资走阳光化规范化道路方面,山东也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实践。
据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初XX介绍,2013年10月2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全省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重点发展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两类机构,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同时,山东出台了民间融资机构监管细则和分类评级办法,初步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此后,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发展迅速,资产质量总体优良,运行风险基本可控,正面效应逐步释放,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加民众财产性收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山东共成立民间融资机构680家,注册资本337.56亿元,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601家,累计投资额342.5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79家,成功对接资金9.5亿元。机构县域覆盖率为90.7%,烟台等9市已提前实现了县域全覆盖。随着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山东省非法集资活动得到遏制,已退出全国前十名的黑榜单。
初XX表示,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推动民间融资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民间融资机构设立工作,力争今年上半年实现民间融资机构县域全覆盖和机构总数达到1000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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