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出现压迫性骨折,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出现压迫性骨折,其依法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 法 典 如 何 规 定 交 通 事 故 赔 偿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规定了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该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下,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机动车驾驶人追偿。
该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实,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可能加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予以追偿。
此外,该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且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做出了一系列详细规定,旨在保障受害者的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民法典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做出详细规定,旨在保障受害者的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的赔偿,并且能够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可以予以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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