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如果之前到派出所办理过居住登记且已满半年;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公司开具的住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2张近期1寸彩照以及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派出所应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
如果未办理居住登记或登记未满半年,则需要提供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学生证等证明材料之一,派出所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
如果不能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则需要先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居住证。
咨询电话:0791888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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