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是法律证据之一。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删除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的,目的就是要分清事故的责任,然后根据交通法规等可以对肇事者作出相应的处分。如果要对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进行调节的话,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可以作为证据。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部门制作的,所以还是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可以帮助人民法院定刑量罪。但是不会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部门制作的就不能质疑,不是所有的人都对它里面的内容感到满意,所以如果当事人对其中的内容有质疑的话,是可以申请撤销甚至重新认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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