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犯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
一、对于煽动民族仇恨罪怎么判
煽动民族仇恨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
2、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一般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利用会道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利用会道门破坏法律实施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有:
1、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怎么处理
按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四的规定: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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