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另一方无权获得安置房;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双方一人一半。
离婚后再复婚财产怎么分配
只要在结婚证登记之前的财产,无论是初婚登记,还是复婚登记,都属于婚前财产。复婚财产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配前要先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如下: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离婚后复婚前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予分割的,能分配的财产只有在复婚后取得的财产,但是,夫妻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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