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过错是什么?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企业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企业正式提出终止与其他企业的劳动关系,但员工拒绝接受
5.员工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企业违背真实意图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依法追究员工刑事责任
劳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上述六种员工过错仍然是原则性规定,企业应将其内化为规章制度,实际操作中的管理行为和合同条款。如何证明他们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如何证明他们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在前面的章节中有描述,其他内容将在后面描述
当然,一旦上述六种情况成立,对企业来说将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也就是说:
1.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补偿金2.在通知工会终止原因后,只要工会通过,就可以立即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3.适用于所有员工,即使是医疗人员、三年女性员工或其他享受特殊保护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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