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残疾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鉴定涉及复杂、困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较长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鉴定完成期限,延长鉴定期限可以一般化。不超过30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受托人。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二、鉴定精神残疾如何鉴定的
精神残疾鉴定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精神伤残鉴定申请;
2.由法院指定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对申请人进行精神鉴定;
3.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三、精神残疾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精神残疾鉴定需要的资料如下:
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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