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除外: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罪的过失包括哪些情形
医疗事故罪的过失的情形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形。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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