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户籍不迁出,就应享受户籍所在地的一切政策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同时,本案涉及的问题也要根据拆迁地的拆迁政策来决定。拆迁补偿按房产和土地补偿的,与户籍无关,拆迁补偿归房屋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但有些地方的拆迁是按户籍进行的,那么在拆迁地的所有户籍登记人都应该得到补偿。此外,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拆迁房屋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的房屋。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农民。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建设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迫在眉睫。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拆迁有份吗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拆迁是否有份,要根据拆迁性质来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通常是按照户口来作出补偿的。如果离婚后户口还在男方处,那么可以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需要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带着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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