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施行具体的行政行为,那么当事人自然是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此外,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法院对行政滥用职权行为可予以撤销。
遇到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情况,最好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的方式请求撤销。当事人遇到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我们建议最好可以先咨询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专业的律师,看用哪种方式维权更合适,尤其是利害相关人。
一、政府机关出台的文件不合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吗
政府机关出台的文件不合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由此可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维权过程中第一步需要做的是确定政府机关有无行政违法,如有可以通过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权。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可以可知,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的制定出台的文件不合法,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不过在实务中,建议最好是先向上级政府反映。如果政府不改正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行政复议决定能否撤销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如果行政复议决定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行政复议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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