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变更为独立法人,总公司将分公司注销,再投资设立一个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就行了。
一、分公司的合同纠纷起诉谁
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当然也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但在执行的时候,一般是先执行分公司财产,不足再执行总公司财产。
二、分公司可以有注册资金吗
分公司不可以有注册资金,因为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分公司的许可证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没有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本,也不需要检查。《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分支机构承担,因此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它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和有限公司注册一样,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支机构的办公经费、员工工资等费用由总部分配。分支机构有银行账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汇入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分公司财务是否可以独立
分公司财务不可以独立。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由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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