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独资成立的公司被称为“全资子公司”,投资方被称为“母公司”。《公司法》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二者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系。
对于全资子公司,《公司法》有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公司登记中注明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独资企业也就是法人独资成立的企业,而自然人独资成立的企业,则属于一人独资企业,其实准确来说不管是自然人独资设立还是法人独资设立的企业,其实都可以称之为一人独资企业。但不管是哪种与国有企业都是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无可否认国有企业也是可以设立独资公司,称之为国有独资公司。
一、法人独资是国企吗
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法人出资经营、归法人所有和控制、由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它是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因此,法人独资企业不是国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
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法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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