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卡领取条件
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
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
上海市医保卡领取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单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件
上海市医保卡领取地点
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
编号机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1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世博村300号20012523111111
2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康定路805号20004062558001
3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康定路805号20004062727111
4上海市医疗保险咨询中心国定东路200号200433962218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
上海市医保卡领取时间
1、区县医保中心,周一至周六8:30-16:30;街道医保服务点上班时间请电询该机构
2、此项目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办结;街道医保服务点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
3、此项目不收费
附录:上海市医保卡有什么用?
1.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
2.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
3.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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