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我同意录音是违法的吗。只要是实事求是的,可以作为证据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的。录音证据的取得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保证录音当事人的谈话内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集的物证为原件。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印件或者录像材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下列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无相反证据予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据力:(一)书证原件或者复印件,经书证原件核对的照片、复印件、节录;
(二)原物证或者经原物证核实的复印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依法取得的有其他证据的音像资料或者经音像资料核实的复印件(四)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的物证或者现场勘验笔录。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而视听资料属于视听物证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取证必须合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核实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规定,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即使谈话中获得的信息是未经对方同意而录音的,也可以作为证据,除非是违反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法律禁止性规定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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