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审批
时间:2023-05-10 14:42:40 4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办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所需材料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申请书;

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保障人口近期全身照片(10×15cm)一张;

乡镇(社区、村)城乡低保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五保户提供五保供养证复印件;

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正在上学的由学校出具就学证明;

患重症绝症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

因夫妻离异涉及有关抚、扶养义务的:提交离婚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

在就业年龄内尚在学校读书的:提交学校出具的就学证明;

有赡(扶、抚)养义务的:提交赡(抚、扶)养人的协议;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批→窗口发证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工作人员网上审核,预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实体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收齐资料,正式受理→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工作人员发放结果→申请人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博罗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逢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博惠路82号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0752-6206279

交通指引:1.从博罗县汽车东站出发到博罗县政府: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惠州大道行驶380米,左前方转弯2)行驶30米,左后方转弯进入惠州大道3)沿惠州大道行驶510米,稍向右转进入博惠路4)沿博惠路行驶24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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