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有仲裁协议,一方起诉的,法院裁定不受理,告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法院已经受理的,实行在首次开庭前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3,《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六条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
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
(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
(三)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哪些纠纷案件可以申请仲裁
关于仲裁的范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仲裁只能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只能针对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
3、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因为这两类纠纷有其特殊性,故相关法律另有规定。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正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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