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房子无产权证如何避免纠纷
家住**区的李女士和丈夫在家公过世之后,以家婆的名义向其单位购买了一套集资房。集资房无产权证,房款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都是由李女士夫妇出的。因李女士的丈夫家中有兄弟、姐妹,为避免日后的财产纠纷,他们想让家婆立遗嘱或公证。但又听说立遗嘱时,家婆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有处置权,而其他部分房产由子女继承;如果公证,房子又不是他们的名字。李女士给报社来电,想请记者帮忙问:他们该如何避免日后的财产纠纷?
本律师认为,以公证的方式订立的遗嘱叫公证遗嘱。如果李女士的家公去世之后没有发生继承,可以先析产,将属于家公的部分遗产分割出来进行继承,之后家婆才可以自由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根据李女士所提供的信息来看,该房产的购置是在家公过世之后才发生的,也就是说,家婆是该房产的唯一物权人,而购置该房产的资金来源是李女士及丈夫提供的,并非属于家公、家婆两人共有的资金。因此,李女士可以通过订立协议来确定对此处房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其他属于家公、家婆未分割的财产部分则需要通过继承程序来处理。
河北律师、保定律师、保定李律师点评:
当事人遭遇房产纠纷时,一定要依约定期限处理,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合同处于迟延履行状态,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房产纠纷律师是致力于处理涉及房产建设、买卖、租赁及拆迁等方面纠纷业务的专职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请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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