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都需要谈判。拆迁党和养老院党要和养老院的老人家属坐下来谈谈,拿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安置方案。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交易、货币补偿与产权交易相结合。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主要方式。究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易于操作,一次性终止,不会导致过渡期延长等后续问题,被拆迁人或用人不能及时回迁;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这一点值得商榷不受区位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房质量差而引发双方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规的立法理念,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确定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的基本原则,即等值补偿。所采用的方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方法确定的。各地货币补偿的具体方式各不相同,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产权交换是指拆迁人与自己建造或者购买的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交换的行为,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算调换差价。也就是说,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将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房屋将失去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交换后,被拆迁房屋将拥有被置换房屋的产权。产权交易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式反映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住宅和非住宅均可采用产权交易方式,但不包括非公益性住房的附属物。
差价结算基于等价交换原则。实质上,是对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与交换房屋市场价之间差额的结算,多退少补。相当于拆迁人先按照房屋评估价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然后被拆迁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进行房屋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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