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视角下失踪人财产如何处置的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宣告失踪有什么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可以宣告失踪,失踪由利害关系人申请。
2.被宣告失踪的人出现的,可以申请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3.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三、宣告失踪后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是:
1.当事人一方申请宣告失踪;
2.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踪决定;
3.当事人携带该失踪宣告,提起离婚诉讼;
4.人民法院依法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n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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