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受贿犯罪的案件当中,尽早地将违法所得退还给相关部门,往往会为被告人带来积极的量刑效果。最为理想的情况是能在法律程序的侦查阶段或者起诉之前完成退赃,因为这样的行为能够充分体现出被告人的悔过之意,从而有望得到法庭的从轻处罚。
然而,即便在审判阶段才进行退赃,法院也会对此给予适当的考量。因此,关键之处在于被告人是否具有主动退赃以及退赃是否及时的意愿和行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
规定了对受贿罪的处罚原则,其中提及“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