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据最好能直接证明债务关系成立的,如贷款合同、借条、欠条等。
具体包括: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2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