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钱离婚时归谁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结婚时的彩礼钱离婚归谁
如果结婚时一方给予对方的财物属于赠与的,则无权要求退回。如果属于彩礼钱,符合以下的法律规定,可以申请退回。具体规定为:双方未办理结婚证,在分开之后,彩礼需要立即浪款:双方已经办理结婚证.但还未共同生活的,彩礼钱需要退还:如果婚前给的彩礼钱导致生活极其困难.困难程度必须低于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则彩礼需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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