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盗窃案件通常以总体涉案价值作为衡量刑罚的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全体成员均需为窃取金额承担法律责任。
团体盗窃属于典型的集体犯罪现象,每名涉事人员的刑事责任均与其在罪行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参与度有关联。
然而,在进行刑罚裁定时,所采纳的主要因素则是侵财事件所涉及的总金额总额。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盗窃公有或私有财物,倘若情节严重者,如显露凶器实施盗窃,或多次行窃,非法闯入他人住地实施盗窃等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同时并处或单独罚款;
对于窃取金额巨大抑或情节较为恶劣的情形,刑责会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没收财产。
而对于涉嫌窃取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极端严重者,则可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同时进行罚款或资产充公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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