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情形才能算近亲结婚: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是具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情形。因为其结婚会有较大概率的生育畸形儿,故我国禁止前述亲属关系登记结婚,即使近亲之间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认定其婚姻无效。
近亲结婚的风险
近亲婚配对后代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增加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而且先天畸形、早产和流产、幼儿夭折的风险也增加。在评价近亲婚配对群体的危害时,通常需在调查各类近亲结婚的基础上,计算出平均近婚系数(以a值表示)。a值越大,对群体的危害越大。一般以a值为0.1(即1%)为高值。通常在发达、开放的社会中,a值较低,封闭、隔离或有特殊风俗的社会中a值较高。1980到1981年,我国对北京地区的汉族人口调查表明,其近亲婚配率为1%,平均近婚系数为0.1%。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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