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一方有孩子另一方可以生两个吗
不能,只能生一个。再婚夫妻中,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若出现某一方再婚前有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一)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二)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三)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夫妻两人的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五)夫妻中的未生育那一方,需要村(居)委会出示有婚史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三、再婚离婚需要带什么
公民若需要办理再婚,需要双方带以下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
(一)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三)离婚一方有效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原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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