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最常见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拘留十天如果已经交过罚款,拘留十天,不需要交纳任何的费用。拘留期间的伙食费、医疗费等支出,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如果拘留所收取,完全是违法行为,被执行拘留人完全可以拒绝,并向纪检部门投诉。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