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低保重度残疾人分类救助标准提高
时间:2023-05-29 12:40:12 4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宜宾市委、市政府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低保体制内的重残(一、二级)人员实施分类救助。城市低保分类救助标准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标准每人每年不少于500元。

此次宜宾市城乡低保分类救助政策的实施,统一并提高了11个区县的分类救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城乡残疾人保障制度。预计每月将有1.3万名残疾低保对象享受到分类救助,是宜宾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对残疾人特惠政策的突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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