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政策性银行的定义及功能
所谓政策性银行,主要是指由政府创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的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我国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有:
1.政策导向性职能;
2.补充辅助性职能;
3.选择性职能;
4.服务性职能;
5.经济调控职能。
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下列的几点区别:
1.概念不一样:政策性银行是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或政府的相关政策进行投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基本业务的金融机构。
2.资本金不一样: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通常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或政府参股;而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存款。
3.经营方式不一样:因为政策性银行多由政府出资设立,因此在业务上也由政府相应部门领导;有很多商业银行都是采用股份制形式,业务也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经营目的不一样:政策性银行设立的目的是支持某些部门的发展,主要是专款专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银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
三、政策性银行可以吸收公众的存款吗
不可以。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n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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