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几种情形下,机动车的交强险通常不予赔偿:
一是因受害者的故意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所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以及恶意的碰瓷等;
二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中所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上的乘员及本车车主本人;
三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仲裁费用或者诉讼费用及相关联的其他额外支出;
四是因交通意外事故引发的间接损失,如车辆碰撞导致的使用价值降低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