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有责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有责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检 察 院 抗 诉 期 限 是 多 久 ?
检察院抗诉期限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同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抗诉期限为十日。在十日期限内,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如果检察院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同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期限的起算日是接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日为人民法院接到检察院抗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院和检察院在司法审判中有不同职责和权力。当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有责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检察院抗诉期限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同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抗诉期限为十日。在十日期限内,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提出抗诉,如果检察院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同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抗诉期限的起算日是接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日为人民法院接到检察院抗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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