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即安置房转让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是具有约束力的,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一、债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债权转让是否进行公证都是自愿的,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讲,只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当事人的约定,均是合法有效的。公证处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予以公证。但法律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让与方与受让方的权益出发,对债权的转让作了一些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这在办理债权转让协议公证时尤其应当引起注意。在受理当事人申办债权转让协议公证事项时,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办证程序,并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对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2、要审查让与人转让的债权是否合法、有效。3、要审查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是否完全自愿,是否有欺诈或受胁迫的情况。4、要审查让与方和受让方所签的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5、要审查申请人就债权转让达成的协议,是否在内容和审批程序方面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二、被执行人的协议撕了又粘起来还有效吗
有效。只要被撕的合同是依法成立的,那么就受法律保护,被撕后粘好后仍然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般是一式几份,即使被一方当事人撕毁,对方依然保留合同原件,合同依然有效,各方当事人依然要承受合同权利义务。所以,不要动不动撕毁合同,不起作用还浪费精力。
三、无效合同怎么定义的
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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