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含有代理记账业务,没有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
2、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有3名及以上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2.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从业经验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和诚信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代理记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根据1993年通过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合法的中介机构。
3.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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