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该忽略的细节被忽略,给二手房买卖带来了麻烦。据统计,二手房交易纠纷,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买卖双方的“忽略”而造成的。
产权状况不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上述情况,由于上家通常不会主动提及,因此常常被下家忽略。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买卖合同已签订、下家首期款已支付给上家,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却发现房屋不能转让,这会给下家带来损失。建议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下家应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产调),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房屋类型不明确。现在,二手房市场上一部分为商品房,一部分是未转成产权房的使用权房。如果这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不能出售。为避免下家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这类问题而遭受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查看业主是否取得产权证。
非居住用房税费未说明。购买(出售)非居住用房需缴税费的种类、数额与居住用房有较大差别。若由于对购买(出售:非居住用房应缴纳税费估算不足,则可能出现大大超出购房人的原先预算或严重影响售房人的预期收益。因此,在签订台同前,双方应先至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请教专业少士,了解清楚非居住用房买卖应缴税费的具体种类及数额,从而做到心中有数。(王桢发)
摘自: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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