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抵消权一般应向债权人主张,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一、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如下:
1、下列债权不能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其中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而且除非经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3、债权转让后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给受让人,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6、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二、债务转移没有借款合同怎么办?
债务转移没有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下,将具体的债务内容在债务转让协议中写明,由债务人、债权人、受让人共同签字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签了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吗
签了债务转让协议无效。债务转让协议的生效需要债权人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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